1、需提供镇江市(不含丹阳市)的《就业创业证》。
就业证办理方式:
A. 本市户籍劳动者持户口簿原件在户口所在地的社区(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或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
B.非本地户籍劳动者持暂住证在暂住地所属的社区(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或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或持劳动合同原件在单位所在地的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咨询电话:0511-89886951。
  2、已办理《社会保障卡》:无需提供照片;
  3、未办理过《社会保障卡》:需提供白底1寸证件照片2张。
  4、参加过的需提供加盖上家缴费单位预留印鉴的《镇江市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三联单。
  5、封存在镇江市住房公积金大户的无需提供《镇江市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三联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