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关系转出
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在深圳已参加综合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或劳务工医疗保险并有缴费记录的参保人员

二、在深圳医疗保险个人帐户有余额的参保人员

申请材料

一、身份证原件

二、社会保障卡原件

办理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办理流程

一、参保人至深圳社保机构打印参保缴费凭证

二、参保人将凭证送至转入地社保机构

三、转入地社保机构发联系函至深圳社保机构

四、深圳社保机构发转移信息表至转入地社保机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有余额的,同时转出基金

医疗保险关系转入
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异地就业回本市的本市户籍医疗保险参保人

二、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我市就业并已按规定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的非深户人员

申请材料

一、《深圳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结算申请表》

二、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三、转出地出具的转移凭证原件

四、养老保险存在重复缴费的,另需提供参保人本人在本市中、农、工、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开具的存折或者借记卡(不得提供信用卡)

办理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办理流程

一、参保人在转出地社保机构取得参保转移凭证

二、参保人前往其所属辖区的深圳社保机构申请转入

三、深圳社保机构发联系函至转出地社保机构

四、转出地社保机构寄信息表至深圳社保机构

五、深圳社保机构收到转移信息表并录入,转移手续办结

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出
申请条件

在深圳已参加养老保险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允许转出

一、跨省到异地就业且在新就业地参加养老保险

二、转移到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

申请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社保卡原件

三、办理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办理流程

一、到社保经办机构自助打印缴费凭证

二、持缴费凭证至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保转移手续

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入
申请条件

一、在我市参保缴费的深圳户籍人员

二、在深圳首次参保缴费时(不含已经结算的年限),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人员

三、通过组织、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调入我市并在我市参保缴费的人员

四、其他符合国办发【2009】66号规定,以我市作为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的人员

申请材料

一、《深圳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结算申请表》

二、费用明细清单(原件1份)

三、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四、转出地出具的转移凭证原件

五、养老保险存在重复缴费的,另需提供参保人本人在本市中、农、工、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开具的存折或者借记卡(不得提供信用卡)

办理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办理流程

一、参保人在转出地社保机构取得参保转移凭证

二、参保人前往其所属辖区的深圳社保机构申请转入

三、深圳社保机构发联系函至转出地社保机构

四、转出地社保机构寄出信息表及转移基金至深圳社保机构

五、深圳社保机构收到转移信息表并录入,办结转移手续

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出
申请条件

一、曾在深圳参加养老保险,在转出前在深圳有参保缴费到帐记录的参保人

二、到省内其它地方就业并参加当地的基本养老保险或转回到省内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

申请材料

一、有视同缴费年限的深圳户籍参保人

1、《深圳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结算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3、申请人员离职证明(如企业已经在申请表上盖公章则不需提供

4、个人档案

5、若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证明、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没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参保人

1、本人身份证原件

办理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办理流程

一、有视同缴费年限的深圳户籍参保人

1.到社保征收窗口领取并填写《深圳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结算申请表》

2.附上申请材料

3.到社保机构征收窗口办理,取得缴费凭证

4.持缴费凭证至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保转移手续。

二、没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参保人

1.到社保经办机构自助打印缴费凭证

2.持缴费凭证至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保转移手续

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入
申请条件

一、广东省户籍人员(符合条件之一

1.现年龄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在深圳就业,按规定在深圳参加养老保险且已缴费的人员

2.现年龄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延缴及趸缴条件的人员

3.现年龄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最后参保地在深圳,养老保险记录累计超过15年的人员

二、非广东省户籍人员(符合条件之一)

1.现年龄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在深圳就业,按规定在深圳参加养老保险且已缴费的人员

2.现年龄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最后参保地在深圳,省内实际缴交养老保险记录累计超过10年,并与省外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合计为15年的人员

申请材料

一、《深圳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结算申请表》

二、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三、转出地出具的转移凭证原件

四、养老保险存在重复缴费的,另需提供参保人本人在本市中、农、工、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开具的存折或者借记卡(不得提供信用卡)

办理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办理流程

一、参保人在转出地社保机构取得参保转移凭证

二、参保人前往其所属辖区的深圳社保机构申请转入

三、深圳社保机构发联系函至转出地社保机构

四、转出地社保机构寄出信息表及转移基金至深圳社保机构

五、深圳社保机构收到转移信息表并录入,转移手续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