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卡当面付服务协议
市民卡当面付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台州市民卡营运管理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和您签订。
一、声明与承诺
(一)本协议已对与您的权益有或可能具有重大关系的条款,及对本公司具有或可能具有免责或限制责任的条款用粗体字予以标注, 请您注意。您确认,在您注册成为市民卡当面付用户以接受本服务, 或您以本公司允许的其他方式实际使用本服务前,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 一旦您使用本服务,即表示您同意遵循本协议之所有约定。
(二)您同意,本公司有权随时对本协议内容进行单方面的变更,并在本客户端予以公布,无需另行单独通知您; 若您在本协议内容公告变更后继续使用本服务的,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修改后的协议内容, 也将遵循修改后的协议内容使用本服务;若您不同意修改后的协议内容, 您应停止使用本服务。
(三)您保证,在您同意接受本协议并注册成为市民卡当面付用户时, 您已经年满16周岁。
二、定义及解释
市民卡当面付账户(或“该账户”):是本公司向您提供的唯一编号。您可自行为该市民卡当面付账户设置密码,并用以查询交易信息及账户余额。您需使用身份证号登录。
三、市民卡当面付服务
(一)市民卡当面付服务:指本条(二)所列的充值、查询和消费等服务。
(二)市民卡当面付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
1、充值服务:
1)充值:当您开通成为市民卡当面付服务用户后,可通过支持银联消费的银行卡圈存方式向市民卡当面付账户充值,使您交易时可以快捷安全地支付。
注意事项:
每笔充值业务须50元或其整数倍金额起充;
每笔充值实际到账金额为扣除1%手续费之后的金额;
市民卡账户每日单笔最高充值金额不超过5000元;
当日累计最高充值金额不超过5000元;
每日限最多充值次数100次。
2)充值退回:本公司规定不允许将充值到市民卡当面付账户内的资金退回原充值账户。
3)提现:本公司规定不允许将市民卡当面付账户中的资金提取到您名下所有的银行账户内,或提取现金。
2、查询服务:您可以登录市民卡当面付账户查询您市民卡当面付账户内的交易记录。
3、消费:您可通过市民卡手机APP客户端在市民卡特约商户进行消费。
四、市民卡当面付账户
(一)开通
用户本人需携带身份证、市民卡及智能手机前往市民卡各网点办理开通当面付服务。您同意:
1、按照本公司要求准确提供并在取得该账户后及时更新您正确、最新及完整的身份信息及相关资料。若本公司有合理理由怀疑您提供的身份信息及相关资料错误、不实、过时或不完整的, 本公司有权暂停或终止向您提供部分或全部市民卡当面付服务。本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您将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支出。若因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监管机构的要求,本公司需要您补充提供任何相关资料时,如您不能及时配合提供, 本公司有权暂停或终止向您提供部分或全部市民卡当面付服务。
2、您应当准确提供并及时更新您提供的联系方式,以便本公司与您进行及时、有效联系。您应完全独自承担无法与您取得联系而导致的您在使用市民卡当面付服务过程中遭受的任何损失或增加任何费用等不利后果。您理解并同意,您有义务保持您提供的联系方式的有效性,如有变更需要更新的,您应按本公司的要求进行操作。
3、因您未及时更新联系方式,导致市民卡当面付服务无法提供或提供时发生任何错误、账户及账户内资金被别人盗用,您不得将此作为取消交易、拒绝付款的理由,您将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4、您确认,只有您本人可以使用您的市民卡当面付账户。在您决定不再使用该账户时, 您应按照本协议第(四)条的规定向本公司申请终止该当面付服务。
您同意,若您丧失全部或部分民事权利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 本公司有权根据有效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生效的法院判决、生效的遗嘱等)或本公司认可的其他资料处置您市民卡当面付账户内款项或任何处于操作划转过程中的款项。
5、本公司有权在出现下列情形时要求核对您的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必要文件, 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您应积极配合, 否则本公司有权限制或停止向您提供部分或全部市民卡当面付服务:
A、您要求变更身份信息或您身份信息已过有效期的;
B、本公司认为您的交易行为或交易情况出现异常的;
C、本公司认为您的身份资料存在疑点或本公司在向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认为您已经提供的身份资料存在疑点的;
D、本公司认为应核对或留存您身份证件或其他必要文件的其他情形的。
(二)台州市民卡手机APP相关
您理解并同意,您在本公司柜面开通当面付服务后,可以通过身份证号直接登录使用,无需重新注册。为了使您更便捷地使用台州市民卡APP的服务,您在此明确且不可撤销地授权,您的账户信息在开通成功时,已授权本公司披露给台州市民卡手机APP客户端并授权台州市民卡手机APP客户端使用。
(三)账户安全
您将对使用该账户或密码进行的一切操作及言论负完全的责任,您同意:
1、除相关产品另有规则外,本公司可以通过您的市民卡当面付登录名和密码或者本公司认可的其他方式识别您的身份,您应当对密码、身份信息等进行妥善保管, 对于因密码、身份信息、校验码等泄露所致的损失由您自行承担。您应当妥善保管处于您或应当处于您掌控下的这些产品或设备, 对于这些产品或设备遗失所致的任何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2、您同意,(a)如您发现有他人冒用或盗用您的市民卡当面付登录名及密码或任何其他未经合法授权之情形,或发生与市民卡当面付账户关联的手机或其他设备遗失或其他可能危及到市民卡当面付账户资金安全情形时, 应立即以有效方式通知本公司,向本公司申请暂停相关服务。您不可撤销地授权本公司将前述情况同步给台州市民卡手机APP客户端,以保障您的合法权益;(b)确保您在持续登录手机APP客户端结束时, 以正确步骤离开。本公司不能也不会对因您未能遵守本款约定而发生的任何损失、损毁及其他不利后果负责。您理解本公司对您的请求采取行动需要合理期限,在此之前,本公司对已执行的指令及(或)所导致的您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3、除非另有法律规定或经司法裁判,且征得本公司同意,否则您的市民卡当面付登录名及密码、市民卡当面付账户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赠与或继承(相关的财产权益除外)。
4、交易异常处理:您使用本服务时同意并认可,可能由于银行本身系统问题、银行相关作业网络连线问题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本服务无法提供,对此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您确保您所输入的您的资料无误, 如果因资料错误造成本公司于上述异常状况发生时,无法及时通知您相关交易后续处理方式的,本公司不承担任何损害赔偿责任。
5、您同意, 基于运行和交易安全的需要, 本公司可以暂时停止提供或者限制本服务部分功能,或提供新的功能, 在任何功能减少、增加或者变化时, 只要您仍然使用本服务, 表示您仍然同意本协议或者变更后的协议。
6、本公司有权了解您使用本公司产品或服务的真实交易背景及目的,您应如实提供本公司所需的真实、全面、准确的信息; 如果本公司有合理理由怀疑您提供虚假交易信息的,本公司有权暂时或永久限制您所使用的产品或服务的部分或全部功能, 并通过短信方式通知您, 您应及时予以关注。
7、您同意,本公司有权按照包括但不限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海关、税务机关等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军事机关的要求对您的个人信息及在市民卡当面付的资金、交易及账户等进行查询、冻结或扣划。
(四)终止当面付服务
在需要终止使用本服务时,您可以申请终止您的市民卡当面付服务,您同意:
1、您所申请终止的市民卡当面付服务应当是您依照本协议的约定开通并由本公司提供给您本人的账户。您应当依照本公司规定的程序终止市民卡当面付服务。
2、市民卡当面付服务终止将导致本协议约定的双方的权利义务终止。
3、您可以前往台州市民卡网点申请终止服务。
4、您申请终止的市民卡当面付服务应当处于正常状态,即您的市民卡当面付服务的账户信息和用户信息是最新、完整、正确的, 且该账户可以使用所有市民卡当面付服务。账户信息或用户信息过时、缺失、不正确的账户或被冻结的账户不能被申请终止。
5、您申请终止的市民卡当面付服务应当不存在任何由于该服务被终止而导致的未了结的合同关系与其他基于该服务的存在而产生或维持的权利义务,及本公司认为终止该服务会由此产生未了结的权利义务而产生纠纷的情况。
五、 市民卡当面付服务使用规则
为有效保障您使用本服务时的合法权益,您理解并同意接受以下规则:
(一)一旦您使用本服务, 您即不可撤销地授权本公司在您及(或)您指定人符合指定条件或状态时,支付款项给您的指定人。
(二)您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本协议内容、网页上出现的关于操作的提示或本公司发送到该手机的信息(短信或电话等)内容是您使用本服务的相关规则,您使用本服务即表示您同意接受本服务的相关规则。您了解并同意本公司有权单方修改服务的相关规则,而无须征得您的同意,服务规则应以您使用服务时的页面提示(或发送到该手机的短信或电话或客户端通知等)为准,您同意并遵照服务规则是您使用本服务的前提。
(三)本公司会以短信或电话的方式通知您交易进展情况以及提示您进行下一步的操作,但本公司不保证您能够收到或者及时收到该等通知, 且不对此承担任何后果, 因此,您应当及时查看该等通知并进行相关操作。因您没有及时查看和对交易状态进行修改或确认或未能提交相关申请而导致的任何纠纷或损失,本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四)本公司对您所交易的标的物不提供任何形式的鉴定、证明的服务。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如您与交易对方发生交易纠纷,您不可撤销地授权由本公司根据本协议及手机客户端上载明的各项规则进行处理。您为解决纠纷而支出的通讯费、文件复印费、鉴定费等均由您自行承担。因市场因素致使商品涨价跌价而使任何一方得益或者受到损失而产生的纠纷(《争议处理规则》另有约定的除外),本公司不予处理。
(五)本公司并非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 本服务也非金融业务,本协议项下的资金移转均通过银行来实现, 你理解并同意您的资金于流转途中的合理时间。
(六)您不得将本服务用于非本公司许可的其他用途。
(七)交易风险
1、在使用本服务时, 若您或您的交易对方未遵从本服务条款或网站说明、交易页面中之操作提示、规则, 则本公司有权拒绝为您与交易对方提供相关服务, 且本公司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因您的过错导致的任何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该过错包括但不限于: 不按照交易提示操作,未及时进行交易操作,遗忘或泄漏密码、校验码等, 密码被他人破解, 您使用的计算机或其他硬件、终端等被他人侵入或丢失, 或您使用的软件被他人侵入,或者您的生物特征被他人利用。
(八)服务费用
在您使用本服务时, 本公司有权依照《市民卡当面付服务收费规则》向您收取服务费用。本公司拥有制订及调整服务费之权利, 具体服务费用以您使用本服务时本网站或客户端、产品页面上所列之收费方式公告或您与本公司达成的其他书面协议为准。
(九)您认可市民卡当面付账户的使用记录、交易金额数据等均以本公司系统记录的数据为准。如您对该等数据存有异议的, 应自您账户数据发生变动之日起三日内向本公司提出异议, 并提供相关证据供本公司核实。
六、 市民卡当面付服务使用限制
(一)您在使用市民卡当面付服务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您所在国家或地区之法令及相关国际惯例, 不得将本服务用于任何非法目的(包括用于禁止或限制交易物品的交易), 也不得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本服务。
(二)您不得利用本服务从事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之行为, 否则本公司有权拒绝提供本服务, 且您应承担所有相关法律责任, 因此导致本公司或本公司雇员或其他方受损的, 您应承担赔偿责任。上述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侵害他人名誉权、隐私权、商业秘密、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合法权益。
2、违反依法定或约定之保密义务。
3、冒用他人名义使用本服务。
4、从事不法交易行为, 如洗钱、恐怖融资、贩卖枪支、毒品、禁药、盗版软件、黄色淫秽物品、其他本公司认为不得使用本服务进行交易的物品等。
5、提供赌博资讯或以任何方式引诱他人参与赌博。
6、非法使用他人银行账户(包括信用卡账户)或无效银行账户(包括信用卡账户)交易。
7、违反《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使用银行卡, 或利用信用卡套取现金(以下简称套现)。
8、进行与您或交易对方宣称的交易内容不符的交易, 或不真实的交易。
9、从事任何可能含有电脑病毒或是可能侵害本服务系统、资料之行为。
10、其他本公司有正当理由认为不适当之行为。
(三)您理解并同意, 本公司不对因下述任一情况导致的任何损害赔偿承担责任, 包括但不限于利润、商誉、使用、数据等方面的损失或其他无形损失的损害赔偿(无论本公司是否已被告知该等损害赔偿的可能性):
1、本公司有权基于单方判断, 包含但不限于本公司认为您已经违反本协议的明文规定及精神, 对您的市民卡当面付服务暂停、中断或终止向您提供本服务或其任何部分, 并移除您的资料。
2、本公司在发现异常交易或合理怀疑交易有疑义或有违反法律规定或本协议约定之虞时, 有权不经通知先行暂停或终止您市民卡当面付服务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对这些账户名下的款项和在途交易采取取消交易、调账等限制措施), 并拒绝您使用本服务之部分或全部, 并通过短信方式通知您, 请及时予以关注。
3、您理解并同意, 存在如下情形时, 本公司有权对您名下市民卡当面付账户或资金的全部或部分进行冻结, 且有权限制您所使用的产品或服务的部分或全部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对这些账户名下的款项和在途交易采取取消交易、调账等限制措施),并通过短信方式通知您, 请及时予以关注:
1)根据本协议的约定;
2)根据法律法规及法律文书的规定;
3)根据有权机关的要求;
4)您使用市民卡当面付服务的行为涉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行政规定的;
5)本公司基于单方面合理判断认为账户操作、资金进出等存在异常时;
6)本公司依据自行合理判断认为可能产生风险的;
7)他人向您账户错误汇入资金等导致您可能存在不当得利的;
8)您遭到他人投诉, 且对方已经提供了一定证据的。
如您申请解除上述冻结或限制, 您应按本公司要求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及您的身份证明以及本公司要求的其他信息或文件, 以便本公司进行核实, 且本公司有权依照自行判断来决定是否同意您的申请。您应充分理解您的申请并不必然被允许。您拒绝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及身份证明的, 或未通过本公司审核的, 则您确认本公司有权长期冻结该等账户且长期限制该等产品或者服务的部分或全部功能。
在本公司认为该等异常已经得到合理解释或有效证据支持或未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情况下, 最晚将于冻结款项或暂停执行指令之日起的30个日内解除冻结或限制。但本公司有进一步理由相信该等异常仍可能对您或其他用户或本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形除外, 包括但不限于:
1)收到针对该等异常的投诉:
2)您已经实质性违反了本协议或另行签署的协议, 且我们基于保护各方利益的需要必须继续冻结款项或暂停执行指令:
4、在本公司合理认为有必要时, 本公司无需事先通知即可终止提供本服务, 并暂停、关闭或删除您名下全部或部分市民卡当面付账户及这些账户中所有相关资料及档案, 并将您滞留在这些账户的全部合法资金退回到您的银行账户。
七、 隐私权保护
本公司重视对用户隐私的保护。关于您的身份资料和其他特定资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格保密。
八、 系统中断或故障
本公司系统因下列状况无法正常运作, 使您无法使用各项服务时, 本公司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该状况包括但不限于:
(一)本公司在手机APP客户端公告之系统停机维护期间;
(二)通讯设备出现故障不能进行数据传输的;
(三)因台风、地震、海啸、洪水、停电、战争、恐怖袭击等不可抗力之因素, 造成本公司系统障碍不能执行业务的。
(四)由于黑客攻击、通讯部门技术调整或故障、系统升级、银行方面的问题等原因而造成的服务中断或者延迟。
九、 责任范围及责任限制
(一)本公司仅对本协议中列明的责任承担范围负责。
(二)您明确因交易所产生的任何风险应由您与交易对方承担。
(三)本公司用户信息是由用户本人自行提供的, 本公司无法保证该信息之准确、及时和完整, 您应对您的判断承担全部责任。
(四)本公司不对交易标的及本服务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本服务符合您的需求。
2、本服务不受干扰、及时提供或免于出错。
3、您经由本服务购买或取得之任何产品、服务、资讯或其他资料符合您的期望。
(五)本服务之合作商户, 所提供之服务品质及内容由该合作商户自行负责。
(六)您经由本服务之使用下载或取得任何资料, 应由您自行考量且自负风险, 因资料之下载而导致您手机系统之任何损坏或资料流失, 您应负完全责任。
(七)您自本公司及本公司工作人员或经由本服务取得之建议和资讯, 无论其为书面或口头形式, 均不构成本公司对本服务之保证。
(八)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 本公司对于与本协议有关或由本协议引起的任何间接的、惩罚性的、特殊的、派生的损失(包括业务损失、收益损失、利润损失、商誉损失、使用数据或其他经济利益的损失), 不论是如何产生的, 也不论是由对本协议的违约(包括违反保证)还是由侵权造成的, 均不负有任何责任, 即使事先已被告知此等损失的可能性。另外即使本协议规定的排他性救济没有达到其基本目的, 也应排除本公司对上述损失的责任。
(九)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 在任何情况下, 本公司对本协议所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总额不超过向您收取的当次服务费用总额。
(十)您充分知晓并同意本公司可能同时为您及您的(交易)对方提供本服务, 您同意对本公司可能存在的该等行为予以明确豁免, 并不得以此来主张本公司在提供本服务时存在法律上的瑕疵。
(十一)除本协议另有规定或本公司另行同意外, 您对本公司的委托及向本公司发出的指令均不可撤销。
十一、 法律适用与管辖
本协议之效力、解释、变更、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没有相关法律规定的, 参照通用国际商业惯例和(或)行业惯例。因本协议产生之争议, 均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予以处理, 并由本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