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身故或疾病住院等待期为90天(续保者不受等待期限制)。
必须在二级以上(含)医院或者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意外伤害门、急诊费用每次事故免赔额50元,90%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由意外伤害引起的牙齿缺损致烤瓷牙、种植牙或镶牙等牙齿修复;由意外伤害引起的清创美容缝合治疗;由意外伤害引起的狂犬疫苗注射治疗,包含在本合同保险责任内。以上三类治疗所实际发生并支出的医疗费用(含进口及自理自费)本公司在扣除当地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和其他途径已经补偿或给付部分后及50元免赔额后,对其余按80%给付。其中牙齿修复治疗,每颗牙最高赔付不超过3000元,且每个保单年度累计给付5000元为限;清创美容缝合治疗,每个保单年度累计给付以300元为限;狂犬疫苗注射治疗,单次给付以300为限。
住院免赔额100元,赔付比例:人民币100元以上至1,000元部分50%;人民币1,000元以上至5,000元部分60%;人民币5,000元以上至10,000元部分70%;人民币10,000元以上至30,000元部分80%;人民币30,000元以上部分90%。上述医疗费用赔偿标准适用于未参加公费医疗、社会医疗保险和其他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的被保险人。已参加的被保险人,按90%的比例给付保险金。
已参加公费医疗、社会医疗保险或其他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的被保险人,必须先通过公费医疗、社会医疗保险或其他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结算后再到我公司索赔,才能按照已参加公费医疗、社会医疗保险或其他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的方案获得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