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甲方(服务方):
乙方(消费者):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使用产品:
品牌 |
产品型号 |
卫生批件号 |
单位 |
服务费 |
产品市场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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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
元/台/年 |
2580元 |
第二条:
甲方必须提供真实准确的用户资料和信息,乙方核查甲方的信用情况后有权决定是否同意净水机租赁。租赁合同自产品安装完成当日起正式生效。
第三条:租赁产品的安装及服务
1、甲方选定的租赁产品将安装到甲方要求的场地(须符合可装置性),由乙方承担基本运费。如果发生乙方规定的基本运费以外的费用时,超出基础费用的部分由甲方自行承担。
2、出水保障: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租赁产品为质量合格产品,保障出水质量。
3、服务保养:乙方向甲方租赁的净水机提供相关的技术及售后服务,包括对净水机及耗材进行免费维护和保养(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害除外),并提供设备检测和维护,以保证水质卫生、安全达到规定标准。
3.1、免费安装方案设计;
3.2、免费水质监测;
3.3、免费清洗租赁机器;
3.4、免费更换滤芯;
3.5、免费更换零配件;
3.6、免费租赁产品维修。
4、租赁期内,甲方使用的租赁产品正常损耗,乙方予以免费更换和维修。乙方负责每年度上门提供两次服务保养(保养内容详见合同附件),一般每6-7个月上门服务一次,甲方应当予以配合。
5、如因租赁产品本身质量问题乙方上门服务不限计次数;如因甲方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需要乙方上门维护,甲方应当按市场价支付乙方服务费用和配件价款。
6、甲方收到租赁产品时,应对产品的外观和质量进行检查,经甲方检查无误后即视为甲方已确认产品的状态性能正常。
7、甲方指定水源 5 米范围内的水管安装材料免费,水源超出 5 米以外的安装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租赁期内,因甲方原因需在甲方房屋户内移动已经按甲方指定位置安装的净水机,移机过程中产生的材料费用和移机服务费,由甲方支付(材料费用为5元/米)。
8、租赁期内,转移安装租赁产品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和材料费,收费标准按乙方统一标准。
第四条:产品的使用、保管及维护
1、甲方应遵循产品说明书使用租赁产品,并做好妥善管理。
2、甲方需要变更联系人、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或者将租赁产品转移到其他场地时,应提前获得乙方同意。因甲方的疏忽对待或人为因素而发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3、甲方不得除去、损坏租赁产品上的乙方所有权标识、固定标志等。
4、商用净水机只限于在室内场所使用,由甲方负责净水机安全,提供电源和水源。甲方不得私自移机,且不得将净水机转租。
5、在租赁合同期内转借他人,或做其他不当用途,若违反约定所造成的意外损害,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6、如租赁设备出现人为损坏,甲方应在12小时内通知乙方,由乙方进行维修,甲方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甲方需对未及时通知而造成设备持续损害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如遗失,则甲方应按租赁产品市场价予以赔偿。
7、产品交还:合同期满或终止,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不交还租赁使用产品,乙方交还使用产品时应满足以下条件:
7.1、使用产品无人为的损坏;;
7.2、使用产品交还时的配件齐全。
若产品交还时存在使用产品人为损坏等相关问题,甲方须按价向乙方赔偿。
8、产品质量责任:若发生产品质量问题,甲方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并通知乙方,相关责任与甲方无关,造成损失的,以租赁产品投保的保险公司的评估报告为准,由保险公司理赔。
第五条:使用期限及费用
1、租赁约定期限根据租赁产品安装当日起算。
2、甲乙双方商定租赁服务费一年一付,先付费后享用服务,在产品安装当日,乙方应当予以支付当年度服务费和首次安装费;甲方要求的租赁使用期不足一年的,按一年期计算租赁服务费。365日期满前,甲方应提前30日通知乙方是否继续下一年度租赁,如甲方未及时通知乙方不继租的,则视为甲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应在本年度使用到期前15日内支付乙方下一年度租赁服务费,以此类推。
3、甲方享受本合同净水服务,需向乙方缴纳730元/年的服务费,首次需支付150元租赁产品安装费。
4、甲方将租赁服务费和首次安装费通过乙方指定的交易平台支付给乙方。
5、甲方支付完毕服务费后,使用产品服务保养费用、正常滤芯及耗材更换费用、正常零部件耗损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
6、甲方自行支付使用产品时所产生的水电费等非产品耗材费用。
7、机器安装时,使用超出生产厂家提供的标配零配件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管理义务
1、因甲方责任发生租赁产品的故障、损坏时,甲方应承担维修及配件更换费用,情况严重的甲方需按市场价对乙方进行赔偿。
2、若租赁产品在甲方使用过程中失窃、遗失,甲方需按市场价向乙方进行赔偿。
第七条:解除合同
1、由于甲方单方面原因解除合同,所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并将机器归还给乙方。
2、租赁服务费的支付为先付费用后使用的方式,在正常租期内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回收机器,甲方已支付的租赁服务费和安装费不予退还。
3、乙方逾期未支付年度租赁服务费的,租赁合同自动终止。甲方应在5日内返还乙方租赁产品,如甲方不返还产品,应按产品市场价支付给乙方。
4、下列情况下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4.1 甲方提供虚假证件;
4.2 甲方未按时支付服务费;
4.3 甲方改变产品使用范围或/和使用地点。
第八条:其他
本合同是您与乙方就净水服务等相关事宜所订立的契约,请您仔细阅读本净水服务合同,您点击"同意"按钮后,本合同即构成对双方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签约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