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卡手机APP公共自行车租用服务须知
为规范下载、使用宁波市民卡手机APP中的公共自行车租用服务(以下简称手机APP租用服务),切实维护租用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特制订本服务《须知》,由租用服务双方共同遵守。
本《须知》内容由宁波市甬城通智慧卡有限公司(www.0574ic.com)和宁波市公共自行车服务发展有限公司(www.nbbicycle.com)两家单位联合制定并发布。
宁波市甬城通智慧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民卡公司,热线电话967225)负责手机APP使用功能、操作程序等的解释。
宁波市公共自行车服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自行车公司,热线电话967277)负责提供租还车帮助及租还车过程中相关问题的解释。
一、《须知》要求
在《须知》中,“您”指任何使用和访问本服务的个人。
1. 您应当在使用手机APP租用服务之前认真阅读全部《须知》内容,并在《须知》前方块内打钩,无论您是否在使用手机APP租用服务之前已阅读本《须知》内容,只要您使用手机APP租用服务,则本《须知》即对您产生约束,届时您不应以未阅读本《须知》的内容,主张本《须知》无效,或要求撤销本《须知》。本《须知》在您注册手机APP租用服务后,即刻生效。
2. 您承诺接受并遵守本《须知》。如果您不同意本《须知》的约定,您应立即停止注册程序。
3. 宁波市甬城通智慧卡有限公司和宁波市公共自行车服务发展有限公司均有权根据需要不时地制订、修改本《须知》,并在两家单位官方网站进行公告,不再单独通知您。变更后的《须知》一经在官方网站公布后,立即自动生效。如您不同意相关变更,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手机APP租用服务。若您继续使用手机APP租用服务,即表示您接受经修订的《须知》。
二、《须知》要求
现阶段暂支持安卓系统的智能手机下载使用宁波市民卡APP功能(苹果系统推出后将在官网公示), 实名绑定手机号注册,绿色账户内存入200元信用保证金及不少于5元的租赁费,便可使用手机APP租还车服务。
1. 您应树立“随租随用,用后速还”用车理念。在手机APP上选定租车网点及桩位,输入验证码后实现租车。还车时,只需将车辆推入锁止器,听到语音提示“还车成功”后,手机将收到还车成功的提示。租用起始时间从您成功租车后开始自动计时。您未按规定程序操作,造成车辆未被锁止,所发生的租车费用及车辆损失由您承担。
2. 收费标准根据累计租用时间分段确定。1小时内免费租用;1小时以上2小时及以下部分,每车次1元;2小时以上3小时及以下部分,每车次2元;3小时以上部分,每车次按每小时3元计费,不足1小时部分,按1小时计费。
3. 当手机APP绿色账户内余额低于5元时,请及时充值,否则将无法使用手机APP租车。
4. 若您要取消手机APP租还车服务,在线发起关闭自行车业务的请求,租车信用保证金(5-7个工作日后)退回至您提供的指定支付账户。
5. 您申请自行车功能后,市民卡公司将于24小时内进行功能激活,激活自行车功能后,您才能正常使用。
6. 您新开自行车功能当天不能关闭自行车功能。
7. 自行车订单指令未完成时,不得关闭自行车功能。
8. 您每月开启、关闭自行车功能不得多于2次。
9. 租用服务双方应当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维护和保障双方合法权益。《须知》未尽事项参照官方网站规定执行。
宁波市甬城通智慧卡有限公司
宁波市公共自行车服务发展有限公司
2016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