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税公式税费金额 = 应征消费税 + 应征增值税;
应征消费税=法定计征的消费税 x 0.7;
应征增值税=法定计征的增值税 x 0.7;
法定计征的消费税=(完税价格/(1-消费税税率))x 消费税税率;
法定计征的增值税=(完税价格+正常计征的消费税税额)x 增值税税率;